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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传承的力量》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弘扬...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高等院校: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实施中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把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 从今年起,教育部将举办《传承的力量——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展示》(简称“《传承的力量》”)活动。现就节目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旨在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以中国传统节日为契机,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增强民族历史文化传承和国家认同,培育深厚的民族情感。在端午、中秋、春节、元宵节、清明等传统节日,以及党的生日、教师节、国庆节等现代节日,集中展示学校体育、艺术教育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成果。

  二、组织实施

  (一)此次活动对推动我省体育艺术教育发展意义重大,也是宣传我省体育艺术成果的有效途径。请各单位(学校)高度重视,加强宣传,积极挖掘当地优秀传统文化资源,认真组织开展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展示活动,也可与学校已有相关活动结合,将具体成果内容录制成节目视频,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参与报送。

  (二)教育部体卫艺司将组织对各地(学校)报送的节目视频进行审看,遴选出一批精品节目,并前往相关学校就遴选出的精品节目进行拍摄,制作《传承的力量》系列节目在中央媒体及相关网络媒体面向全国播出。此项活动常态化开展,节目报送截止时间不限。

  三、节目要求

  (一)节目内容要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也可直接反映节日文化,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

  (二)节目类型为群体性节目,包括以班级为单位的群体性学生展示节目、优秀学生体育艺术社团节目、高水平专业体育艺术院校(系)节目。

  (三)节目形式为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非遗项目、传统体育项目、大课间展示等。

  (四)节目视频格式可为mp4、flv、avi、mov、rmvb、mpeg、webm,视频大小不超过500M。节目遴选主要看节目形式和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入选的节目会重新进行专业拍摄,因此无须过分注重视频质量。

  四、报送方式

  (一)手机报送节目方式: 关注微信公众号“新三好生”,点击节目报送,在线填写节目报送信息,上传节目视频(省级报送)。

  (二)电脑报送节目方式:在PC端浏览器中输入地址:baoming.wenti.tv,在线填写节目报送信息,上传节目视频(省级报送)。

  五、报送要求

  教育部体卫艺司将在近期组织新一轮节目遴选,请各单位(学校)于9月30日前按上述方式尽早报送节目,并填写节目报送表(见附件)发至我厅体卫艺语处邮箱:jyttwyc@fjedu.gov.cn。节目报送表统一命名为:省份/学校名称/节目名称/节目形式/节日主题。

  联系人:林裕添,电话:0591—87091630。

  附件: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9月3日